1、严格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应及时评审、处置,并反馈给有关部门,以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2、负责对生产过程质量进行监督,确保产品质量符合顾客要求;
3、定期对过程质量进行统计分析并上报质检部长,以寻求对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机会;
4、对制造过程中不具备质量保证条件的工序有权决定停止生产, 并上报主管部门,以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解决质量问题。
5、负责制造过程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工作,严格控制产品质量;
6、按检验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并认真记录检验结果,定期向质检部汇总;
7、在检验中遇有疑难问题而无法作出结论时,应及时向领导报告,以便分析情况共同研究确定;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