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大好消息!广大在浙江就业的友友们工资待遇迎来了最新的政策!台州的小伙伴们也是同时迎来了台州工资的最新政策了。台州的最低工资得到了调整,相比之前的最低标准,现在标准都统一上浮好几个百分点。这对于台州来说是一件好事,这将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最基本的生活以及他们的合法权益。所以下面小编来就台州工资待遇怎么样、最新政策是什么、台州未提供正常劳动是否执行最低工资和台州的工资需要按新标准调整吗这三点来和大家聊一聊。
一、台州工资待遇最新政策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13.6元四档。《通知》要求全省各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这不,台州人社奉上刚刚新鲜出炉的《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通知》。《通知》决定:我市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政府通知的第二、三档。在台州市区、临海、温岭、玉环范围内执行1800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6.5元;在天台、仙居、三门范围内执行1660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5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实乃一大幸事,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与合法权益。此次调整:台州市区、临海、温岭、玉环范围内最低月工资标准、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上浮8.4%、8.6%;天台、仙居、三门范围内最低月工资标准、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8.5%、8.7%。
二、台州是否执行最低工资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如劳动者因事假未提供劳动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又如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
三、台州的工资需要按新标准调整吗
2017年11月份的工资不属于新标准调整范畴。但从2017年12月1日开始,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获取的劳动报酬,应不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在12月份发放当月工资的企业,支付的工资报酬应不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在12月份发放11月份工资的,尚不属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范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也必须按照新的标准进行调整。时常接受好消息的轰炸,台州人民应该是最幸福的人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每天心里都美滋滋。
各位友友们,感谢大家的阅读。小编的分享也就到这里了。不过话说回来,看完了台州市人民政府政府颁布的新型工资政策的一个规定,这也是让小编相当激动的。虽然现在的脱贫战已经打完了,但是确实还是有部分人民群众过着还有些拮据的生活。为了能够更好的带动他们,政府出台的政策也在一定的程度上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的。